📝 样本前处理
检测前样本应恢复至室温(20~30℃),取新鲜样本擦去泥土,剪碎成小于1 cm见方的碎片。
称取2.00±0.05 g样本至15 mL离心管中,再加入6 mL提取液,盖上盖子,涡旋仪涡动或手动上下振荡1 min,静置5 min得样本液。根据检测需求,按照下表稀释并混匀,即得待检液。(注:山药样本剪碎后,使用山药提取液提取。)
样本名称
国标限量(mg/kg)
样本液(µL)+提取液(µL)
梨
0.2
无需稀释即为待检液
山药
0.3
无需稀释即为待检液
芦笋
0.5
600+400
黄瓜、洋葱
1
350+650
苹果、葡萄、芒果
2
200+800
火龙果、菜薹、葱、蒜薹、莲雾
150+850
枣(鲜)
3
100+900
柑、橘、橙、龙眼、枇杷
5
60+940
猕猴桃、菠萝、木瓜、山竹、石榴
7
40+960
柚、柠檬
10
25+975
注:上表未列明所有可测样本,未列样本的适用性需与我司技术中心确认。
样本前处理完成后,应在5 min内完成点样。
抽样方法参考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》(2019总局令第15号),国标限量参考GB2763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