📝 样本前处理
检测前样本应恢复至室温(20~30℃),取新鲜样本擦去泥土,剪碎成小于1 cm见方的碎片。
称取2.00±0.05 g样本至15 mL离心管中,再加入6 mL提取液,盖上盖子,涡旋仪涡动或手动上下振荡1 min,静置5 min得样本液。根据检测需求,按照下表稀释并混匀,即得待检液。
样本分类
样本名称
国标限量(mg/kg)
样本液(μL) +提取液(μL)
水果
柠檬、柚、李子、樱桃、枣(鲜)、草莓、无花果、荔枝、菠萝、橄榄
0.5
40+960
桑葚
1
25+975
香蕉、桃、西瓜、杏、杧果
2
20+1980
葡萄、梨
3
15+1985
柑、橘、橙、苹果、猕猴桃
5
8+1992
龙眼
10
6+1994
蔬菜
食荚豌豆
0.02
无需稀释即为待检液
菜用大豆、胡萝卜、莲藕、莲子
0.2
125+875
苦瓜
0.3
75+925
抱子甘蓝、西葫芦、菜豆、芦笋
0.5
50+950
叶芥菜、芹菜
1
25+975
韭菜、辣椒、黄瓜
2
20+1980
茄子、番茄
3
15+1985
结球莴苣
5
8+1992
双孢蘑菇
10
6+1994
注:
上表未列明所有可测样本,未列样本的适用性需与我司技术中心确认。
样本前处理完成后,应在5 min内完成点样。
抽样方法参考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》(2019总局令第15号),国标限量参考GB2763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