📝 样本前处理
样本检测前应恢复至室温(20-30℃),取新鲜样本擦去泥土,剪碎成小于1cm见方的碎片。
称取2.00±0.05 g均质样本至15 mL离心管中,加入4mL提取液,涡旋仪涡动或手动上下震荡1min,静置5min,即得样本液。根据检测需求,按照下表稀释,即得待检液。
样本名称
国标限量(mg/kg)
样本液(μL)+提取液(μL)
黄瓜、采用大豆
2
无需稀释即为待检液
番茄、辣椒、苹果、梨
5
100+300
胡萝卜、桃、樱桃、葡萄、香蕉
10
100+600
注:上表未列明所有可测样本,未列样本的适用性需与我司技术中心确认。
样本前处理完成后,应在5 min内完成点样。
抽样方法参考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》(2019总局令第15号),国标限量参考GB2763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