📝 样本前处理
检测前样本应恢复至室温(20~30℃),取新鲜样本擦去泥土,剪碎成小于1 cm见方的碎片。
称取1.00±0.05 g样本至15 mL离心管中,再加入7 mL提取液,盖上盖子,涡旋仪涡动或手动上下振荡1 min,得样本液。根据检测需求,按照下表稀释,即得待检液,需在5 min内完成点样。
样本分类
样本名称
国标限量(mg/kg)
样本液(μL)+ 提取液(μL)
水果
桃、香蕉、荔枝
0.2
850+150
樱桃
0.5
200+800
苹果、梨、柑、橘、橙
1
175+825
草莓、西瓜、甜瓜类水果
5
30+970
葡萄
10
25+975
番木瓜
20
15+1985
蔬菜
马铃薯
0.2
850+150
胡萝卜
0.3
550+450
菠菜、普通白菜、叶用莴苣、芹菜、大白菜、番茄、苦瓜、冬瓜、豇豆、菜豆、甜椒、茄子、辣椒、黄瓜、西葫芦、节瓜、丝瓜、南瓜
5
30+970
甘蓝
6
20+980
食英豌豆
7
20+980
洋葱、葱
10
25+975
芥蓝
15
20+1980
菜薹
30
10+1990
食用菌
蘑菇类(鲜)
5
30+970
注:上表未列明所有可测样本,未列样本的适用性需与我司技术中心确认。
样本前处理完成后,应在5 min内完成点样。
抽样方法参考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》(2019总局令第15号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