📝 样本前处理
检测前样本应恢复至室温(20~30℃),取新鲜样本擦去泥土,剪碎成小于1 cm见方的碎片。
称取2.00±0.05 g样本至15 mL离心管中,再加入6 mL提取液,盖上盖子,涡旋仪涡动或手动上下振荡1 min,静置1 min得样本液。根据检测需求,按照下表稀释,即得待检液。
样本分类
样本名称
国标限量(mg/kg)
样本液(µL) + 提取液(µL)
蔬菜
四季豆、豇豆、菜用大豆
0.01
无需稀释即为待检液
芹菜
0.04
200+800
茄子、青辣椒
0.05
150+850
白萝卜、胡萝卜、姜、花椰菜、青花菜
0.2
35+965
结球甘蓝、大蒜
0.5
17.5+982.5
番茄
1
20+1980
大白菜、油麦菜、上海青
2
5+1995
莴笋、菠菜、叶用莴苣、茼蒿
8+1992
水果
香蕉
0.02
290+710
芒果
0.04
200+800
柠檬
0.07
125+875
金桔
100+900
冬枣
0.2
35+965
苹果
0.4
20+980
橙、橘
0.5
30+1970
葡萄
0.7
30+1970
梨
2
10+1990
注:上表未列明所有可测样本,未列样本的适用性需与我司技术中心确认。
样本前处理完成后,应在5min内完成点样。
抽样方法参考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》(2019总局令第15号),国标限量参考GB2763—2026。